2006年3月2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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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风破浪 润物无声
嵊泗法院司法为民实事多
本报记者 陈卓

  嵊泗是位于舟山群岛最北部的一个仅有8.3万人口的悬海县,陆地面积不到全境面积的1%。岛与岛之间的遥遥相望,渔村小屋的盘山而建,有时哪怕是一件最简单的案件,当地法官也不得不“跋山涉水”去办案。
  在这个地区经济相对落后、交通不便、条件艰苦的环境中,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法院从海岛实际出发,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,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,为广大渔民群众服务,为社会稳定发展服务。
  如果把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比作一件“产品”,那么生产具有高水准的司法产品,打造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品牌,在服务质量和提高员工素质上大下功夫,就是嵊泗法院多年修炼出的“秘笈”。

  互动入人心  信誉扶摇上
  “夏法官这个人好足了。我有啥问题,不管什么时候,给他打个电话,他总是详详细细地解释给我听。”倪华国是嵊泗县菜园镇青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,专门负责群众纠纷调解。他赞不绝口的夏法官,是嵊泗法院法官夏松飞,也是他们社区的联系法官。“法官素质就是不一样,讲起法律来头头是道,好多事情开始一点头绪都没有,给夏法官一讲,我心里就有数了,做群众工作也有底了。”
  倪华国讲的,其实是嵊泗法院去年9月开始推行的“法官联系社区”工作制度——将全县26个社区按地域划分为8块,由8名骨干法官每人联系一块,用组织培训、个案指导、邀请参与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,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。这样一来,不仅便利了渔区民间纠纷的处理,也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。除此以外,联系法官还要了解和掌握当地纠纷形成的原因及相关社情民意,不定期地到社区进行案件回访,更好地确保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  倪华国有自己的一本调解台账。每个纠纷,每个解决的矛盾,都有一段故事。
  今年1月5日,就有一桩纠纷,事情源于一艘社区里6名居民合伙经营的渔船。其中一个合伙人要退出合伙,双方为船到底折价多少争执不下,于是找到社区调解委员会。
  倪华国一听双方开出的价钱,心头一沉:退出的合伙人提出船折价54万,另一方却只肯认40万。14万的差距,如此“大笔头”的案子,倪华国还是第一次遇到,心里一点底都没。
  他赶紧给夏法官打了电话。夏法官介绍说,法院处理这类合伙退股案,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,就把渔船交给有资质、双方都认可的评估方进行评估,按评估价进行拆分。
  这下倪华国有数了,找当事人说明了情况。双方一听,船还没分,就要先付上万元的评估费,都不愿意多争了,调解的时候也都爽快多了。最后,双方以44.5万元的价格谈拢。一件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,在法官的“点睛”之后顺利调解解决。
  嵊泗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裘红,是全县人口最多的菜园中心社区的联系法官。自从多了这个身份,裘红心里就多了一份牵挂,平时只要有空,她就到社区给社区干部上上法律课。有时,还要给社区调解干部送去急需的法律书籍。“每次去,社区主任都热情诚恳地和我说‘多来走走’,还真让我感到了这份责任的分量!”
  “这其实是个必然选择。一方面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,对我们法院提出了延伸审判职能的要求;另一方面,司法界也强调纠纷多元化化解,以节约司法资源。我们考虑到大量民事纠纷具有重复性,而群众大多更愿意用平和的调解方式解决矛盾。同时,法官走进社区,与群众多沟通,寻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,也有利于树立法院的司法公信力、提升法院形象。”在嵊泗法院院长周红兵心中,法官进社区,承载着多重意义。
  除了大力推行陪审制度,加强与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的联系,主动报告工作情况外,嵊泗法院还建立了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,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在司法作风、司法效率、司法质量、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自觉接受监督。

  开庭候潮期 为民是根本
  嵊泗法院行政庭庭长李信平,同时负责着黄龙巡回法庭的工作。3月24日,李信平和书记员坐上8点半的渡船出发,半个小时后搭上中巴车,再爬过一段山路,9点15分左右来到当地。
  这一天,他们的任务安排得很紧——3个案子的开庭、1个案子的调解、1个执行案件,还要到当地的联系社区去进行法律服务。
  对于李信平来说,院里和巡回法庭的工作一样也不能耽搁,所以两头跑是必然的,还要及时地“跑去跑来”。除了及时,“适时”也是这些年来他们摸索出来的窍门之一。
  黄龙是一个以渔业为主的乡镇,渔民常年要出海生产。黄龙巡回法庭除了定期巡回外,还实行了独特的“候潮开庭”制度——渔民大多在每个月的“大水”时外出打鱼,到“小水”时返回,立案庭就按此规律排期开庭。这样,渔民生产和诉讼就可以两不误。如今渔民都知道:“‘小水’到了,法官又要来了!”巡回法庭在确定办案时间后会第一时间告诉村委会,村委会再将巡回开庭办案时间的通知张贴起来,渔民们自然会奔走相告。
  法官的“热情服务”也让当地群众很感动。黄龙的沿港公路是前年才有的,即使这样,全岛仅有的两辆中巴车能到的地方也有限,大多数时候还是要爬很多山路才能到达目的地。“比如送达一份法律文书,最远的村子一般要步行50分钟左右。我走熟了,步子也快,大约需要三四十分钟。”李信平说,路再远,送达也不能马虎。
  位于我省最东边的嵊山法庭也在嵊泗法院——从嵊山岛到嵊泗本岛,坐快艇大约要2小时。在这里,法庭的大门总是为群众敞开着的——夫妻吵架了,晚上九十点钟来找,法官也照样热情接待;早上还没开始办公,只要发现有人在门口等,法官也会马上下楼开门。
  嵊山法庭庭长王萍亚总是和岛上的群众说:“你们要是有问题,啥时候来都行。如果我们不在,就打我们电话。”嵊山岛上,不少渔民都有王萍亚等几位法官的电话号码,遇到纠纷矛盾了,就算不知道,随便一问就能明白。
  岛上不少人从事拖虾作业,只有风大的时候才回家,但风大时渡船就到不了小岛,这成了王萍亚他们的难题。于是,法官们想足了办法:电话“预约”、上门等候、动员亲戚、几次不成功委托村干部转交等等。
  在这些小岛上,一个案件需要花费的代价,也许是其他地方的几倍甚至几十倍。“案件虽不多,但一定要好好办。”王萍亚的话道出了法官们的心声。
  在嵊泗法院,便民措施渗透到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。缩短立案周期,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2小时内办理好立案的所有手续;实行诉状代收,与乡、村调解组织建立联系,由他们代收代转诉状,使群众免于奔波之苦;巡回法庭的“送法上门”服务,让当地群众打官司的经济负担轻了不少。
 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,法院还实行诉讼费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。有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:去年,嵊泗法院共为39件案件当事人减、缓、免交诉讼费用47649元,这占了全院全年诉讼费收入的13.9 %。

  法官严律己  群众多满意
  去年,嵊泗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3件,结案587件,结案率达95.8%,全年仅2件案件被舟山中院二审改判。这其中,法官素质和审判质量监督是保证“公正和效率”的重要方面。
  庭审的驾驭能力、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,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等等,都是嵊泗法院对法官“能力”的要求。每年每个法官都将被抽查一两个案件,全方位地进行考核,这也是全年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  法院利用监控设备,把所有法官的大小失误集中在一起做成短片,作为教育警示的内容,大家一起学习改进。今年4月开始,该院还将实行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,每半个月一次;学习内容从新法和司法解释解读、审判工作经验交流到重大、疑难、复杂、新颖案件分析讨论。每个业务庭轮流主讲,其他人员参与讨论。
  今年1月1日起,《嵊泗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》开始实施了。这份标准中,刑事、民商、行政、执行等案件分门别类地有了“质量标准”,考核采用百分制,发现问题视情倒扣分。这是嵊泗法院严把司法产品质量关的又一举措。
  日前,《嵊泗县人民法院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的管理办法(试行)》也已“出炉”。这份办法也采用了对违反行为规范扣分的办法,发现一次扣除相应的分数。
  另一方面,嵊泗法院加强了审判质量监督工作。审判监督渠道,从单一的案卷核查拓宽到了对审判作风、庭审程序、合议庭评议等进行全面监督。同时,通过院内局域网流转案件,加强各项流程责任人的制约。落实临界审限警示催办、裁判文书备查、定期通报收结案情况、案件质量评查、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,从各个环节保证司法活动的高效运作。
  通过组织干警深入渔村、船头,为渔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,引导干警进行“假如我是一名渔民”的换位思考,全院干警为渔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自觉性,越来越强。
  继1995年度、1998年度分别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、二等功以来,嵊泗法院还被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;2003年再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,2004年被评为省政法系统司法为民先进集体。近几年来,在对社会各界进行的问卷测评中,嵊泗法院的群众满意率也都非常高,法院领导班子连续两年在县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。